为了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保证人才遴选质量,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最新文件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杭电教〔2021〕13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人文艺术与数字媒体学院、法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议,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原则
以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适用对象:
本实施细则面向学院 2024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专业、第二学位学生)。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毅刚
成员:施妍、过山、马化龙、吴新慧、刘掌才、姜丽娜、李金城、周志光、刘星、
汤程心、林成
四、推荐类别
(一)普通推免生;
(二)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
(三)“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推免生。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按推荐类别限报一项,多报无效。
五、推荐名额
学院根据学校的名额数,按照原两个学院的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名额划分。
各学科类别中优先推荐有特殊学术专长者。
六、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不及格课程,无任何****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受处分记录。
5、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二)资格条件
推免生除要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相应类型的所有资格条件:
1、普通推免生
(1)普通专业学生的大学英语四级500分及以上,或六级成绩426分及以上;艺术类专业大学英语四级426分及以上。
(2)截至第六学期,须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为必修的课内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同时前六学期所修全部课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注1位列专业前20%。
注 1:平均学分绩点均按学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要求计算。
2、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可不受学院综合排名限制优先推荐,该类推荐名额占用学院所分配的推免总名额,比例一般不超过40%:
(1)普通专业学生的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6分及以上。
(2)截至第六学期,须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为必修的课内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同时前六学期所修全部课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位列专业前50%。
(3)申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须获得以下标志性高水平创新成果注2之一:
学校认定且代表学校参加的学科竞赛获奖注3(以团队获奖的,排序前三名的可以申请);或以第一作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发明专利授权;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一级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期刊注4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出版社注4出版学术专著;或以第一作者获得学校认定的国家级美术、设计作品奖(如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或为其他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高水平创新成果的第一获得者。
(4)申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须经三名本校本学科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和综合面试答辩,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有关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
注2:相关成果须与申请专业相关,获得成果时间截止2023年8 月31 日(含)之前,学科竞赛须有获奖证书或主办单位正式发文,论文和专著须正式出版,专利授权须有授权书。
注3:学校认定学科竞赛及获奖等级根据学校文件规定。
注4:学校认定的期刊和出版社以及级别,以学校科技部最新规定为准。
“支教团”专项推免生
(1)普通专业学生的大学英语四级500分及以上,或六级成绩426分及以上;艺术类专业大学英语四级426分及以上。
(2)截至第六学期,须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为必修的课内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同时前六学期所修全部课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位列专业前50%。
(3)身体健康,能适应当地艰苦环境,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支教工作。
(4)在校期间具有学生干部经历,取得优秀的工作成绩;同时热心公益,拥有丰富的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经历。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或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七、推荐程序
(一)学院制定本学院具体实施细则,在推荐工作开始前,面向本学院毕业生公布,并报学校备案。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以下称“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支教团”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同意后交团委。
学生所填信息和提供材料须准确真实,一经发现材料不实,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申请时还应承诺保证(附件2)在获得学校推免资格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造成浪费推免名额者,将作为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在符合推荐条件的基础上,综合评分评定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把学生思想品德鉴定作为推免生遴选首要依据,学生需填写《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申请时学生的专业身份变化未满一学期者,向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每位学生按推荐类别限报一项,多报无效,请符合多个类别申请条件的学生,慎重选择,一旦提交不能更改。
(三)推荐工作进程详见学校关于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
八、推荐依据与标准
推免生在符合推荐条件的基础上,综合评分的排名是推免的重要依据,综合评分计算办法如下。
1.对普通推免生和特殊学术专长生的推荐
(1)对普通推免生的推荐
由学院推荐工作小组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比为依据,通过综合评分,各专业类别根据推荐名额从高到低按1:1.5 的比例予以推荐排序,学院填写《申请表》推荐意见和《汇总表》,连同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汇总,并把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在学院内网公示。
综合评分=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5 分制)*60 综合评审成绩(满分100 分)
其中综合评审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 分(不含))不予推荐。综合评审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评审成绩= 专业核心课程(学科必修、专业必修)的平均成绩(满分100 分)*0.7 科研积分(满分20 分) 综合素质计分(满分10 分)。
补充说明:原法学院专业核心课程是明确的五门专业基础课。具体是:
(1)汉语国际教育学:语言学概论、对外汉语教学概论、对外汉语教学课堂教
学法、中国文化概论、外国文学
(2)社会学:社会学概论、西方社会学理论 1、西方社会学理论 2、社会调查
研究方法、中国社会思想史
(3)法学:法理学,民法总论,刑法总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科研积分认定标准及原则依据见第九部分。
综合素质计分为以下各项评分总和(最高按 10分计):
①社会工作(按担任过的最高职务计算、担任职务时间不少于一年)。
加分细则参考人文艺术与数字媒体学院、法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中的《社团及学生工作评分》, 按赋分*0.5 折算。
社团及学生工作评分
职务
加分标准
合格
不合格
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
8
0
党先队长、青协、科协会长
7
0
团委、学生会部长、党支部副书记、党先副队长、青 协、科协、班长、团支书
6
0
团委、学生会副部长、四星级及以上社团负责人、党
支部委员、党先部长、青协、科协、学习委员
5
0
党先副部长、校院青协、科协、四星级 及以上社团副社长
4
0
四星级及以上社团部长
3
0
其他班委、寝室长、团委、学生会干事、党先干事、 青协、科协、四星级及以上社团副部长
2
0
备注:
1、校、院学生会干部、社团干部由校团委、院团委参照考核办法根据结果加分。
2、班委干部由辅导员考核,其他班委需由辅导员认定。
3、担任多个职务只记加分最高的两个职务,计算方法如下:最终加分=最高加分次高加分×50% 。
4、社团成员不予加分。
5、担任学生干部不足一学期的,可酌情计分或不计分;不履行工作职责、无业绩的,由该组织负责人反馈,可酌情扣 1-职务上限分或评定为不合格。
6、社团负责人仅限一人,社团副社长、副会长原则上不超过三人(社团星级参照社团星级评定表)。
7、参加学校的学生组织(上表所不包含的),表现突出并有主管部门反馈证明的,由年级测评小组酌定加分,原则上不超过 2 分;组织内部评定不合格者不予加分。
8、仅有经过本校认定的社团参加以上评分,以上学期开学时担任职务为准(换届
前)。
②非科研性获奖与荣誉(以下(a)(b)(c)中同类项目多次获奖以最高得分为准):
代表学院/学校参加各类文体比赛(集体项目减半)获得校级前三名的 1 分/项,地市级前三名的 2 分/项,省级前五名 3 分/项,国家级前十名的 5 分/项;
获得校级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不包括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和校级单项奖学金) 1 分/项;获省市级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 3 分/项;获国家级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不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 4 分/项;
获得省市级表彰的集体荣誉 2 分/项,国家级荣誉 3 分/项;
其他未列入的非科研性获奖与荣誉,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另行认定。
注 1:普通推免生按照普通推免综合评分从高到低依次推荐;在综合评分同分情况下按综合评审成绩、专业核心课程的平均成绩、科研积分、综合素质计分依次排序。
注 2:学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直接向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由其负责解释和调查处理。
(2)对特殊学术专长生的推荐
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认定与审核通过后,组织符合条件学生进行综合面试答辩,根据综合评分排名,按照不超过学院推免总名额40%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数)予以优先推荐,同时按实际推荐名额1:0.5 比例上报候补名单。学院填写《申请表》推荐意见和《学院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连同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汇总,并把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在学院内网公示。
综合评分=平均学分绩点(5 分制)*60 科研积分(满分20 分)*2 综合面试答辩成绩(满分100 分)*0.6
科研积分认定标准及原则依据见第九部分。
综合面试根据学校文件规定进行。综合评审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 分(不含))不予推荐;所有参与学生的综合评审打分等材料须完整保留。
以学科竞赛获奖团队申报的,每个获奖团队最终限推一名。竞赛获奖团队成员存在学院交叉的,组成联合面试答辩组进行答辩。
(3)对“支教团”专项推免生的推荐
学生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同意后交团委,团委会同研究生院、学生处、教务处、组织部等职能部门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推荐名额和综合评分按1:1.5 的比例予以推荐排序。团委填写《申请表》推荐意见和《汇总表》,连同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汇总,并把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在部门内网公示。
(五)上述名单各学院按时报送教务处审核汇总,审核后提交研究生院,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最终确定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公示手机版亚博的联系方式反映,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
(六)如有学院的推荐数不足当年推荐名额,则多出的名额根据推荐名额分配原则由学校统筹处理;由于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推荐人数不足的,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在本学院的候补名单中补足,如本学院不能补足的,则根据推荐名额分配原则由学校统筹处理。
(七)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资格。
(八)推免工作完成时间严格按教育部当年通知要求执行。
(九)推免生按教育部要求和招生单位有关规定须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参加复试及录取等工作。
九、科研积分认定标准及原则
本文中的科研积分认定标准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生“科研育人”管理办法》(杭电教〔2020〕85 号)为准。根据学校《关于 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其中“实用新型专利”的积分数更正为“2”。
表1科研积分认定标准
项目名称 | 内容与标准 | 积分数 | ||
学科竞赛 | 国家级学科竞赛(含国际赛)获奖 | 一等奖(特等奖) | 6 | |
二等奖 | 5 | |||
三等奖 | 4 | |||
省级(赛区)学科竞赛项目 | 一等奖(特等奖) | 4 | ||
二等奖 | 3 | |||
三等奖 | 2 | |||
科研项目 | 科研项目(大创项目、新苗项目等) | 国家级 | 5 | |
省级 | 4 | |||
校级 | 3 | |||
科研成果 | 学术论文 | 一级及以上期刊/ccf 推荐 a 类及b 类国际学术会议 | 8 | |
核心期刊/国际会议/gf 报告 | 5 | |||
一般期刊/国内会议 | 2 | |||
学术专著、教材等 | 独著或主编的教材、专著 | 8 | ||
参与教师主编的教 材、专著 | 大于 20000 字 | 4 | ||
小于 20000 字 | 2 | |||
专利 | 发明专利 | 6 | ||
实用新型专利 | 2 |
科研积分认定原则:
①科研积分须在当年 8 月 31 日(含)之前获得。
②学科竞赛项目由教务处负责认定,科研项目由相关组织部门负责认定。学科竞赛的科研积分计算以参赛队为单位,每人均可计算满额积分,且原则上每队计分不超过 5 人。科研项目的科研积分计算以项目团队为单位,项目负责人计算满额积分,项目参与人员积分减半,且原则上项目计分人员不超过 5 人。同一年度的同一学科竞赛以最高获奖级别计分,同一年度的同一科研项目以最高立项等级计分,原则上不累计计分;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取最高分;同一项目跨年度再次获得更高级别奖项,计算差值予以累计。
③科研成果应与所学专业相关,以第一作者完成的成果方可计算科研积分,成果可累计计分。参与教师主编的教材须由教师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予以认定,专利须授权后予以认定,期刊及出版社认定级别以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最新规定为准。
④未列入表 1 的其他以第一作者获得的高水平创新科研成果,须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审定后予以计算相应积分。
十、本办法所指“平均学分绩点”等成绩,须根据学校教务处相关绩点统计要求。专业核心课程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十一、各学院是推免工作和接收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开展推免工作要切实遵守推免政策,未按相关要求开展推免工作的,将严肃处理责任人,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减少推免生名额、直至取消该学院推免资格等处理。
十二、本办法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为基本原则,由人文艺术与数字媒体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三、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人文艺术与数字媒体学院、法学院
2023.9.9
附件1: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学院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
| 性别 |
| 本科专业 |
| ||||||||
学号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
身份证号 |
| 手机 |
| ||||||||||
外语语种和成绩 | □cet4 □cet6 □其他 | 平均学分绩点 |
| 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排名/所在专业总人数) | / | 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比 | |||||||
申请推荐类别 | □①普通推免生□②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③本校支教团推免生 (注:限报一项,多选无效) | ||||||||||||
竞赛获奖(以团队获奖的请注明获奖年份、名称、等级、成员名单及成员所在学院等信息)、论文、专利等标志性成果情况: | |||||||||||||
奖惩情况: | |||||||||||||
主要学习经历(从高中起): | |||||||||||||
主要社会实践和担任学生干部情况: | |||||||||||||
本人承诺: 上述所填信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学院审核意见:
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签名):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 |||||||||||||
学院推荐意见(包括推荐理由,政治思想、学习成绩、科研潜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评价):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名):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
(请将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附件2: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诚信承诺书
本人为学院学生,学号现申请本校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若取得推免生资格,本人保证如下:
1、不再参加2024年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入学考试;
2、不再参加2024年毕业生就业;
3、不再出国、出境留学;
4、按时参加接收院校组织的复试,在接收报考院校的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将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并及时告知学院教科办老师予以登记,同时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学院留档。
保证人:(签名)
2023年 月 日
注:填写好同申请材料一起提交学院。
附件3: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学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
所在学院 | 专业名称 | ||||||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
从学生政治态度、道德品质、思想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态度等方面出具考核意见。 | |||||||
考核人签名 | 推荐学院党委(党总支)盖章 年 月 日 |
注: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 9 月17日
教务处联系人: 王老师 电话:86919173 行政楼106
人文艺术与数字媒体学院、法学院联系人:李欣瑶电话:86878506 10教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