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确保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质量,确保项目高质量按时结题,参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对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通知》(浙教高教〔2006〕157号)文件和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的相关管理办法,决定对2013年度我校立项的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3年度我校立项的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附件1)。
二、检查内容
根据项目的实施方案及项目目标,对项目的研究进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研究方法选择等进行科学性和先进性评价;项目的组织方式、协调管理、经费使用、执行情况等;项目研究目前取得的成果及其在教学改革与实践、提高教学质量与效果等方面的作用和影响评价、项目产生的效益和成果应用前景综合评价以及项目后期研究存在的困难等。
三、检查方式
1、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项目申请书,自查项目进展情况,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报告》(附件2,一式五份),并详细汇报该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以上材料于2014年9月30日前交行政楼101室。联系电话:86915012,电子版请发送至:wqg@hdu.edu.cn。
2、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对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工作,采取专家会议评议形式进行。请各项目负责人准备ppt多媒体课件进行汇报,每个项目10分钟。
项目中期检查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附件:1、2013年度我校立项的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教务处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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