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我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经研究,现就贯彻执行《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处要高度重视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做好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
二、本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公开范围为2012年新立项的项目和2012年以前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
三、我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每年1月、7月集中公开2次。首次公开必须在2013年1月底前完成(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公开内容包括《高校科研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各项目《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附件3),第一次集中公开后,新立项和结题项目的信息也要按《办法》要求及时公开。
四、《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由各项目负责人负责填报,学校科技部、计财处负责管理、审核;《高校科研项目汇总表》由学校科技部负责填报。公开工作由科技部负责,学校纪监办(审计处)负责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2013年春季开学后学校将对各学院、部处的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检查结果。对未按规定做到信息公开的,将限制各学院、部处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附件:1. 公开工作日程安排表
2. 高校科研项目汇总表
3. 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
科学技术研究部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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