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为深入实施教育现代化,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培养和选拔创新创业人才,深入挖掘和培育我校创新创业项目,扎实做好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备赛工作,现将举办学校第八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简介
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教育部等十二个部委、举办校所在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大赛自2015年创办以来已举办八届,成为我国覆盖面最大、影响最广、成果最多、规格最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盛会。参照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本次大赛将设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赛道、国际赛道。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具体将以后续正式通知为准。教育部2023年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正式通知预计在4月份发布。
二、高教主赛道参赛项目类型
(一)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二)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三)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四)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 ”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三、主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主赛道分为创意组(本科生组、研究生组)、初创组(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成长组(本科生组、研究生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产业赛道由命题企业命题,题目信息见后续教育部通知。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研究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五、国际赛道参赛对象(省赛)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 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 3 人, 原则上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 须为项目实际核心成员。 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 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 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国际赛道(省赛)参赛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应为浙江省高校在校留学生、浙江省高校在海外就读的学生或海外高校学生,或毕业五年以内的相关毕业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 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
4.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
六、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2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 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之后出生)。
七、参赛主要材料及相关要求
1.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中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参赛团队还需将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在项目计划书中,大小不超过20mb。
2.项目展示文档。大赛正式报名时,需将项目的ppt或pptx格式的展示文档上传到“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大小不超过20mb。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证明以及材料报送方式等事宜在大赛正式通知中公布(预计4月中旬)。
八、工作安排
1. 推荐阶段。请各学院于2023年4月10日前完成本学院重点推荐项目的遴选工作,完整填写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九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点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按推荐顺序排列),重点推荐项目需提交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ppt,以上电子稿以学院为单位(用“学院名称 重点培育项目”命名)发送至邮箱cxcy@hdu.edu.cn;汇总表纸质稿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10日前递交至学活北303。如有需求,创业学院可协助各学院完成重点项目遴选工作。
2. 评审阶段。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价,遴选优秀项目进入2023年“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点培育项目库,并于4月中旬开始组织项目辅导训练营。
3. 大赛对参赛学生数量有严格要求,请各学院广泛发动,各学院参赛学生占在校生(含本科生、研究生)的比例应不低于25%,该指标将作为2023年各学院创业工作的考核指标之一,同时作为下一年度教育部大创项目申报名额的重要依据。所有报名参赛项目必须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完成注册,平台开放注册时间预计在4月中旬,预计要求5月31日前完成注册,以后续正式通知为准
学校对入选重点培育项目库的项目进行跟踪调研,重点培育;组织指导老师参加项目指导培训,根据项目进度逐步配备校外企业家导师,提升项目培育效率;分阶段组织开展项目培育活动,提升项目团队撰写商业计划书和开展商业路演的能力;优先推荐创业投资机构项目支持;提供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政策、工商税务登记、企业法人注册等咨询服务;优先入驻hd-park大学生创业园众创空间,提供项目培训服务;优先推荐参加2023年浙江省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创业学院
2023年3月13日
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