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预通知-手机版亚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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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尹菊琴发布时间:2017-12-11浏览次数:636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学院决定于2018年继续实施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为了新苗相关事务更好的完成,班级的科技创新项目(本科)2017年12月18日(周13:30-16:30提交2017年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的进展情况报告书(附件1)9教123注意2017年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的进展情况将会影响各班级2018年新苗申报的项目数额,请相关负责人认真完成此次工作)

2各项目团队在申报时除了标记三大项目类别外(科技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创新创业孵化),另请标注好小的分类(机械控制、生命科学、能源化工、信息技术、哲学社科

3各项目团队需同时上交申报表,其中参加“挑战杯”、“创青春”竞赛重点培育项目优先(不可重复报送)。

4申报项目必须是学生的原创作品,不得以教师项目充当学生作品申报。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该团队当年所有项目立项资格。团队成员必须是全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生,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专业交叉。团队中须有2016级或2017级成员,以防负责人在项目结题前毕业离校而造成的麻烦。

5、对于团队负责人的要求:

以下三类学生不能担任2018年度新苗项目负责人:

1)2017年度新苗项目负责人;

2)已经成功申报项目,但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

3)2018年7月前离校的学生(即现在大四的学生)。

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6、对于指导老师的要求

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教师,由1-3人组成,指导教师须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7学院将对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骗取资助,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并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

8、申报纸质材料(见附件),由班级汇总后,2017年12月25日(周上交(13:30-16:309教123室,逾期不予接收。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邮箱853869504@qq.com

9、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123办公室。

联系电话:尹老师:13675817155

人文与法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

附件:

1. 2017年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的进展情况报告书

2.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3. 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4.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5. 新苗实施流程

附件1.docx附件2.docx附件3.docx附件4.docx附件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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