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4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112号),为了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学院决定启动2018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体要求如下:
1、凡我校正式注册的本科生均可组成团队进行申报,创新训练项目也可由个人进行申报。
2、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主要面向我校2016、2017级学生,2015级学生一般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面向2015、2016和2017级学生。
3、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学校鼓励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联合申报,每个团队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要求分工明确、团结协作。
4、已获新苗计划立项的课题,不允许再申报创新训练项目,但可以申报创业训练或实践项目。
1、普通项目,40项左右。项目要求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4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112号)要求。
2、连续资助项目,15项左右。鼓励优秀教师围绕有较好创新与产业化前景的主题指导学生开展连续性研究,一旦获批将连续资助三年,每年给与一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稳定资助。在本次申报中,指导教师需围绕一个研究主题设计3个密切相关的研究课题,提交总体研究计划,并组织学生按照普通项目的要求提交今年的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本类项目需承诺在三年内指导不少于5支参赛队参加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含“互联网”、挑战杯、职业生涯与创业规划竞赛),并获得不少于2项省级奖。
3、招标项目,不超过5项。创新创业学院根据参加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需求,提出创新创业训练的方向与要求,由指导教师按照需求组织学生申报。
2018年我校可报送浙江省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60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占2/3左右,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占1/3左右。具体学院项目名额由学校进行分配,见附件1。招标项目不占普通项目和长期资助项目名额。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1、申报者需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项目过程记录和总结报告。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2、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
3、申报项目必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配备指导教师各1-2名;创业实践项目配备指导教师2名,且为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
4、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为2-3年。
5、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在原有项目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的项目,若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导师的,须出具原项目负责人及导师的书面确认书。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本年度上报立项数量为60项,具体数量以审批结果为准。正式立项后按平均1万元/项予以资助。连续资助项目按1万元/项/年予以资助,每年立项并连续资助三年。学校将视申报情况,在落选国家级的项目中择优设立一定数量的校级培育项目,并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经费支持。
1、创新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须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见附件2),创业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须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业训练项目)》(见附件3),创业实践项目的申请者须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业实践项目)》(见附件4),申报上述3类项目均需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5)。连续资助项目除需要填报当年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见附件2),还需填写《创新训练连续资助项目》(见附件6)。招标项目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见附件2)。
2、学院组织评审。各学院按自愿申报原则,组织本院项目申报初评工作,并根据学院评审结果对项目进行排序填写附件5和附件7。申请书一式三份,信息表一份,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5月4日前将申请书报到人文与法学院123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申请书要求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号,行距为20磅,a4纸双面打印及装订(胶装)。
3、学校组织评审。学校根据学院推荐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时间另行通知),按排名高低确定上报教育厅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排序名单,经公示后正式报送省教育厅。
4、未申请到国家项目的优秀项目将择优设立校级培育项目。
5、所有获资助项目,均需要在提交《完成项目承诺书》(附件8)后方予以立项并拨付经费。
6、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86919045 邮箱:
信多达电器专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如符合信多达电器公司的研究开发要求,经团队与信多达公司达成协议,可额外获得2-10万元资助。
人文与法学院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