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文与法学院本科生“汉鼎”奖学金评定细则
为激励学生热爱法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争做法律人,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特在我院设立“汉鼎”奖学金,以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年级法学专业学生
二、奖励条件
获奖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行为,身体健康,体育合格,热爱法学专业,并符合下列条件: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风端正;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良好;
3.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排名前10名;
4.转入法学专业的优秀学生。
三、奖励标准
本科生 10名, 每人1000元。
四、评选办法
1.本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
2.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附后)
3.院学工办根据上报材料进行初评,根据评审条件,确定10位候选人进入终评
五、本细则由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