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法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流程-手机版亚博

人文与法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流程-手机版亚博

发布者:苏燕发布时间:2017-06-19浏览次数:861

1.学生提出入党申请,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入党申请人谈话、备案公示1

时间:收到入党申请书后1个月内

主体: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

内容:

1)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

注意年龄是否年满十八周岁;注意是否有宗教信仰;注意申请书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注意是否有明显的违法乱纪行为,有无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言行,有无参与非法组织。

2)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

3)加强教育引导

4)填写入党申请人谈话登记表

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ü团支部推优

l团支部主持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

l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团员介绍自己情况

l团员无记名投票

l团支部委员讨论后排序确定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ü党支部讨论确定

l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或支部大会,集体讨论团支部推优名单,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l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ü团支部推优、党支部讨论时注意把握: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不少于3个月

4.学院党委备案公示2

ü材料

l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

l推优情况

l支部委员或支部意见

ü要求

l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

l手续是否齐全

ü向党委递无记名投票表决报告表进行备案公示2

5.指定培养联系人

ü数量

一般为2

ü要求

中共正式党员

ü任务

l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情况,指导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做好培养考察谈话记录。

l定期认真阅读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并与其谈话,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l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l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准备党员发展材料。

6.培养教育考察

ü方法

l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活动、分配一定社会工作、集中培训等

l入党积极分子定期主动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思想汇报

ü要求

l入党联系人按季度在《入党积极分培养考察登记表》上填写培养考察记录

l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

l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

7.确定为发展对象

培养考察满一年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发展对象。

8.报上级党委备案

填写《人文与法学院党支部无记名投票表决报告表》报党委备案公示3

9.进行政治审查

ü召开群众(师生)座谈会,由师生代表参加。参加人员由入党联系人邀请或支部邀请,不能要求发展对象自行邀请;不能由书面意见反馈代替。并注意审核发展对象有无存在考试**、作弊行为。

ü指定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入党联系人担任,由党组织指定,不得要求发展对象自行邀请。

ü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政审

l函调需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l发函调查的证明材料,必须使用统一格式的函调证明材料信

l由支部统一寄送,不得要求发展对象自行寄送

l回函应加盖党组织公章

ü撰写自传

10.开展集中培训

ü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同学,必须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

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11.支部委员审查

《发展对象综合审查表》支部审查意见要按模板认真填写

12.上级党委预审

ü方式

审查发展对象条件、培养教育情况、政治审查情况等

ü要求

l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

l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需编号登记)

l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察登记表》、《发展对象综合审查表》“党委审查意见”或“预审意见”一栏中填写预审合格,同意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l发布党员发展公示

ü注意: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将离开学校的,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毕业班最后一学期不发展预备党员)

13.填写《入党志愿书》

ü《入党志愿书》按编号管理,涂改、毁损不能补发,填写必须严肃认真

ü应当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先打草稿后再填写,注意不得涂改、不得留空,某些栏目没有内容可填写,应在该栏填写“无”

14.支部大会讨论

ü程序

l发展对象汇报个人情况

l入党联系人、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

l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

l与会党员、参会发展对象充分评议讨论

l发展对象表态发言

l正式党员无记名投票表决

l宣布支部决议

ü注意

l必须有一半以上(不含一半)正式党员到会方能开会讨论表决

l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一半以上(不含一半),方可通过

l逐个讨论表决,即讨论一个、表决一个、决议一个

l支部决议支部会议上指定人员当场填写,建议在会后及时上交《支部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报告表》

15.学院党委派人谈话

ü时间:党委审批前

ü人员:党委委员或组织员

ü目的:进一步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

ü要求

l逐一谈话,不允许集体谈话

l做好原始谈话记录

l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16.学院党委审批

ü内容: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ü要求3个月内集体讨论和表决,审批意见写入《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例:20171214日起至20181213/14日止),并通知党支部;未批准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

ü注意: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做好未批准同志的思想工作

17.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ü要求: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18. 入党宣誓

ü组织:党支部或学院党委

ü程序

1)奏《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并宣读接受预备党员名单

3)预备党员宣誓

4)参加宣誓预备党员代表发言

5)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提要求

ü要求:场合正式、严肃认真、庄重简朴、严密紧凑

19. 继续教育考察

ü方式

l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

ü时间

l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ü要求

l按时递交思想汇报(至少每季度一篇)

l参加预备党员培训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

l填写浙江省教育工委特别要求《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

20.提出转正申请

ü提前一个月向党支部递交书面转正申请

21.支部大会讨论

ü准备

l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

ü程序

l参照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无记名投票表决(填写《支部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报告表》)

ü结果

l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l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延长1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为612个月

l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ü注意

l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必须在讨论对象预备期满一年后召开,不得提前,尤其注意时间节点的把握(例:预备期:20171214日起至20181213/14日止,20181215日及以后开)

22.上级党委审批

ü要求

l学院党委3个月内审批,并反馈支部审批结果

l支部书记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ü注意

l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l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

23.材料归档

ü内容

l《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

ü要求

l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ü建议

l按照发展规范,建立党员发展材料目录制度,所有材料均存档

ü所有支部会议都需要有规范的会议记录.

ü毕业离校时,尚未转正的中共预备党员,党支部或学院党委应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其人事档案,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ü组织关系接转党员本人必须高度重视,支部开具介绍信时必须准确规范,多向老同志或组织部请教请示

ü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