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提出入党申请,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入党申请人谈话、备案公示1。
时间:收到入党申请书后1个月内
主体: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
内容:
(1)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
注意年龄是否年满十八周岁;注意是否有宗教信仰;注意申请书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注意是否有明显的违法乱纪行为,有无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言行,有无参与非法组织。
(2)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
(3)加强教育引导
(4)填写入党申请人谈话登记表
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ü团支部推优
l团支部主持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
l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团员介绍自己情况
l团员无记名投票
l团支部委员讨论后排序确定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ü党支部讨论确定
l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或支部大会,集体讨论团支部推优名单,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l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ü团支部推优、党支部讨论时注意把握: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不少于3个月
4.学院党委备案公示2
ü材料
l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
l推优情况
l支部委员或支部意见
ü要求
l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
l手续是否齐全
ü向党委递无记名投票表决报告表进行备案公示2
5.指定培养联系人
ü数量
•一般为2名
ü要求
•中共正式党员
ü任务
l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情况,指导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做好培养考察谈话记录。
l定期认真阅读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并与其谈话,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l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l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准备党员发展材料。
6.培养教育考察
ü方法
l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活动、分配一定社会工作、集中培训等
l入党积极分子定期主动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思想汇报
ü要求
l入党联系人按季度在《入党积极分培养考察登记表》上填写培养考察记录
l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
l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
7.确定为发展对象
培养考察满一年,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发展对象。
8.报上级党委备案
填写《人文与法学院党支部无记名投票表决报告表》报党委备案公示3。
9.进行政治审查
ü召开群众(师生)座谈会,由师生代表参加。参加人员由入党联系人邀请或支部邀请,不能要求发展对象自行邀请;不能由书面意见反馈代替。并注意审核发展对象有无存在考试**、作弊行为。
ü指定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入党联系人担任,由党组织指定,不得要求发展对象自行邀请。
ü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政审
l函调需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l发函调查的证明材料,必须使用统一格式的函调证明材料信
l由支部统一寄送,不得要求发展对象自行寄送
l回函应加盖党组织公章
ü撰写自传
10.开展集中培训
ü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同学,必须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
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11.支部委员审查
《发展对象综合审查表》支部审查意见要按模板认真填写
12.上级党委预审
ü方式:
审查发展对象条件、培养教育情况、政治审查情况等
ü要求:
l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
l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需编号登记)
l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察登记表》、《发展对象综合审查表》“党委审查意见”或“预审意见”一栏中填写“预审合格,同意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l发布党员发展公示
ü注意: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将离开学校的,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毕业班最后一学期不发展预备党员)
13.填写《入党志愿书》
ü《入党志愿书》按编号管理,涂改、毁损不能补发,填写必须严肃认真
ü应当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先打草稿后再填写,注意不得涂改、不得留空,某些栏目没有内容可填写,应在该栏填写“无”
14.支部大会讨论
ü程序
l发展对象汇报个人情况
l入党联系人、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
l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
l与会党员、参会发展对象充分评议讨论
l发展对象表态发言
l正式党员无记名投票表决
l宣布支部决议
ü注意
l必须有一半以上(不含一半)正式党员到会方能开会讨论表决
l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一半以上(不含一半),方可通过
l逐个讨论表决,即讨论一个、表决一个、决议一个
l支部决议支部会议上指定人员当场填写,建议在会后及时上交《支部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报告表》
15.学院党委派人谈话
ü时间:党委审批前
ü人员:党委委员或组织员
ü目的:进一步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
ü要求:
l逐一谈话,不允许集体谈话
l做好原始谈话记录
l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16.学院党委审批
ü内容: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ü要求:3个月内集体讨论和表决,审批意见写入《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例:2017年12月14日起至2018年12月13/14日止),并通知党支部;未批准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
ü注意: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做好未批准同志的思想工作
17.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ü要求: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18. 入党宣誓
ü组织:党支部或学院党委
ü程序:
(1)奏《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并宣读接受预备党员名单
(3)预备党员宣誓
(4)参加宣誓预备党员代表发言
(5)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提要求
ü要求:场合正式、严肃认真、庄重简朴、严密紧凑
19. 继续教育考察
ü方式:
l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
ü时间:
l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ü要求:
l按时递交思想汇报(至少每季度一篇)
l参加预备党员培训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
l填写浙江省教育工委特别要求《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
20.提出转正申请
ü提前一个月向党支部递交书面转正申请
21.支部大会讨论
ü准备
l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
ü程序
l参照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无记名投票表决(填写《支部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报告表》)
ü结果
l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l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延长1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为6—12个月
l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ü注意
l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必须在讨论对象预备期满一年后召开,不得提前,尤其注意时间节点的把握(例:预备期:2017年12月14日起至2018年12月13/14日止,2018年12月15日及以后开)
22.上级党委审批
ü要求
l学院党委3个月内审批,并反馈支部审批结果
l支部书记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ü注意
l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l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
23.材料归档
ü内容
l《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
ü要求
l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ü建议
l按照发展规范,建立党员发展材料目录制度,所有材料均存档
ü所有支部会议都需要有规范的会议记录.
ü毕业离校时,尚未转正的中共预备党员,党支部或学院党委应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其人事档案,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ü组织关系接转党员本人必须高度重视,支部开具介绍信时必须准确规范,多向老同志或组织部请教请示
ü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