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标准模板]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员发展公示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拟(确立/发展/转正)下列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发展对象/中共预备党员/中共正式党员)。
一、拟发展同志基本情况介绍
姓名 | 性别 | 所在班级 | 申请入 党时间 | 主要社 会工作 | 获奖情况 |
*** | |||||
*** |
二、反映方式
公示期间,师生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党委或党支部反映,以个人名义书面反应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书面材料可送达第七教学科研楼123室,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组织和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反对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
从xxxx年xx月xx日起到xx月xx日止,共7 天。
若对上述同志有异议,请将意见反映至人文与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9教 123室)×××老师处。联系电话: 0571—86919045。
中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文与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x年xx月xx日
(保留7天)